第一,在上市公司基本面沒有發(fā)生明顯惡化的情況下,歷史低價區(qū)的籌碼是不適宜于止損的。對這類籌碼的止損,往往意味著拱手將利潤送予他人。對于這種股票,一量破位下行,投資者可大膽補倉。象1998年8月份時的蘭州民百(600738),該股實施配股后,又恰逢股指大跌,結(jié)果跌破了歷史上的低點7元處,并一度將股價打至6.30元。但很快這一股價被拉了起來,并且該股也從此走上了牛途。又如當時的秋林股份(600891),也是一度跌破6元的歷史低點,創(chuàng)出5.06元的新低,但很快又拉到了9元的上方。如果投資者在這些低點割去這些股票,只怕是要后悔一輩子了。
第二,對于上升途中的個股也是不適宜于止損的。根據(jù)波浪理論的看法,一個完整的上升浪是由五浪組成的,其中1、3、5浪為上升浪,而2、4浪為調(diào)整浪。而上升過程中的股價下跌,應(yīng)視為是對上升的調(diào)整,是進貨的機會,如果這是止損,往往會把籌碼拋在一個相對的低位上,從而減少收益。象今年初,滬市大盤調(diào)整到了1893點,當時許多個股的跌幅都達到了7%以上,如果止損的話,那又是將籌碼丟在了一個低點之上了。
第三,高位下跌不放量的個股也不宜于急于止損。莊家出貨往往是在多次反復(fù)中完成的,雖然你被套了,但如果是無量跌下來的話,那么你還可持籌耐心地等待莊家下一次拉起時解套出局或少虧一點出局。特別是對于一些小盤股、漲幅又不是特別大的股票,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盤整后,莊家將股價再度拉起的可能性較大。象不久前的烏江電力(0975),七月初時,股價一度從27.30元跌到24.40元,跌幅超過10%,但該股隨后再度拉起,創(chuàng)出27.90元的新高。如果投資者在10%處止損的話,那又是將籌碼拋在一個短線低位上了。當然對于那些漲幅巨大、放量下行的股票,投資者一定要及早止損為好,以免莊家跳水出貨,給你帶來慘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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