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成都銀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多少錢?(2)
2023-09-14 11:03 吾浦談財經(jīng)
成都銀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規(guī)則
。ㄒ唬┮訪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客戶
1.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fā)放的:調整后的利率按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zhí)行。
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發(fā)放的:調整后的利率按當時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zhí)行。
3.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發(fā)放的或已簽訂合同但未發(fā)放的:調整后的利率按當時全國首套房貸利率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20個基點執(zhí)行。
特別說明:若在上述時間段內,貸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高于上述調整后擬執(zhí)行水平,調整后的利率按當時所在城市相應下限執(zhí)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網(wǎng)公布的為準。
(二)未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客戶
按照《通告》和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通告相關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且未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客戶,須先申請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貸款利率,轉換后按上述“(一)”中對應的浮動利率調整執(zhí)行;若未進行轉換,則本次不調整。
(三)固定利率貸款客戶
按照《通告》和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通告相關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且為固定利率貸款的客戶,須先申請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貸款利率,轉換后按上述“(一)”中對應的浮動利率調整執(zhí)行;若未進行轉換,則本次不調整。
三、調整方式
根據(jù)人民銀行通告要求,可通過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或新發(fā)放貸款置換的方式進行利率調整。我行本著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務的原則,盡力減少客戶調整成本,將主要采用變更合同約定利率水平的方式。